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“把红色资源利用好、把红色传统发扬好、把红色基因传承好”重要指示精神,贯彻落实《吉林市文明祭祀管理条例》,按照共青团中央、全国少工委发布的《关于清明节纪念缅怀英雄烈士的倡议》要求,在清明节即将到来之际,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弘扬英烈精神、传承红色基因,开展“2023·崇尚·清明祭英烈”主题活动。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活动时间
2023年3月30日-4月4日
二、活动主题
在清明节期间,以“2023·崇尚·清明祭英烈”为主题,以缅怀先烈、弘扬英烈精神为重点,通过组织开展网络祭奠、向烈士纪念碑敬献鲜花、分享红色故事等形式,致敬英雄、缅怀烈士,让广大团员青年接受一次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,增进爱国情感。
三、活动内容
1.积极开展线下主题活动。要立足实际,积极组织开展主题升旗仪式、重温入团誓词、聆听先烈故事、烈士诗抄朗诵、展播歌颂英烈的红色经典影视文化作品等主题团日、主题团课活动,弘扬英烈精神,感受英烈们为共产主义事业披肝沥胆、勇于奉献的革命精神。
2.积极参与网络寄语活动。积极组织团员青年开展“网络祭奠”,通过中华英烈网(www.chinamartyrs.gov.cn)、“吉林市革命烈士陵园”官网(http://www.jlslsly.com)等平台,从即日起到4月5日开展集中祭奠活动,通过活动页面学习英烈事迹和革命历史,在网上向先贤先烈鞠躬献花,抒写感言寄语,表达对英烈的缅怀和敬仰之情。
3.积极开展产品编创和宣传活动。围绕清明节传统习俗,推出图文、H5、动漫、微视频等形式多样、内容丰富的网络文化作品。要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发布“2023·崇尚·清明祭英烈”专题内容。
四、活动要求
1.高度重视。各二级院团委要充分认识活动意义,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,营造良好活动氛围。活动开展要注重普遍性、整体性,组织开展丰富的纪念活动。
2.倡导新风。团干部、共青团员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,引导身边人员主动参与文明祭祀和安全低碳祭扫,保护绿水青山,节约自然资源,做革除殡葬陋习的先行者、移风易俗的推进者、文明祭祀的带头人。
3.报送信息。各二级院团委要积极组织本级开展主题纪念活动,于4月4日下午15:00之前将活动信息、照片、文化作品等相关资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0943175@qq.com。